金政办发〔2016〕36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通知-大红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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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办发〔2016〕36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通知
2018-07-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是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节能环保、提高建筑生产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建建发〔2016〕85号)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建设(即项目实施主体为国有公司)、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2016年5月1日前未报送施工图审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含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要100%实行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装配化率不低于20%。
二、自2016年5月1日起,由政府投资建设、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具备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项目,建设部门要将其是否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列入节能、施工图审查内容,对未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或装配化率低于20%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各地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扶持政策和管理措施,加快形成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制度体系。市建设局要加强市级层面统筹,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